实训场地开放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 2017-07-05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一、 实训场地面向学生开放是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技能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训场地开放不仅对学生专业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编创意识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实训场地都要提高其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训资源的效益。

二、实训场地应满足职业教育、社会培训的要求,根据实训课程内容,针对不同年级和不同层次学生的实训要求,确定开放内容。以供学生进行舞蹈基础训练、剧目排练、比赛及剧目或组合编创活动实训。 

三、每学期开学初和放假前,实训中心将本学期和放假期间实训场地开放计划对外公布。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心提交使用申请,由有关部门核发配套经费并组织监督检查。同时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四、学生进入开放实训场地,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教学设备的需按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于教学时间段以外的开放,可收取适当的场地租借费,以弥补值班工作人员的开支。

六、本校师生使用教室管理规定另见学校制度

【附则】实训教学楼管理须知

  一、为了保持教室的清洁,师生进教室必须换鞋。

  二、衣物放入凳子柜内,不得随意放在外面,以免影响整洁。

  三、擦汗一律使用毛巾,不得将纸巾带入教室。

  四、其他进入教室的人员,请穿带鞋套。

  五、严禁在教室吃早餐、吃零食等。

  六、严禁在教室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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