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7-05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为规范管理,保障教学工作有序顺利进行,为教学设备有效使用和及时维护,以及加强对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教室、教学设备的管理办法(试行)
教室管理(文化、专业、综合教室及实训舞台)
1.本校教学使用教室(包括早、晚功课)由教务科统筹调配安排使用。
2.教室对外租借由实训中心负责管理,需经教务科协调后方可使用,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并实施临时出入证管理办法。
教学设备管理(教室视频.扩音.实训舞台的灯光、音响、服装、摄录编及移动教学设备)
1.所有教学设备统一由实训中心负责管理。其职责做好日常维护、检修、更新、添置、注册登记、使用记录等相关工作。
2.专业教室、电教设备、舞台设备使用教务科统筹安排使用,并负责日常管理。
3.文化教室设备使用由公共文化科统筹调配安排使用,并负责日常管理。
4.歌舞专业教学设备使用有歌舞科统筹调配安排使用,并负责日常管理。
5.专业教室设备使用办法,教学时段内(8:00一17:00)由后勤服务中心督管物业人员负责统一开闭。其余时间因教学需要可向物业管理人员登记使用,用后归还注销。使用情况由物业每月底汇总实训中心备案。
6. 使用部门需要对教学设备维护更新的,由各科室相关负责人及使用人及时向实训中心报修登记。实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报废、添置工作。
教学设施、设备对外租借由实训中心负责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并及时通报教务科。贵重设备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外借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凡登记分发到每位教师的移动教学设备,由个人妥善保管使用。凡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的损坏,均由使用者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遗失照价赔偿。
【附则】智能舞蹈教学多媒体控制终端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舞蹈专业智能化教学平台,全方位为教学提供统一的舞蹈教学平台,推动教学资源的管理,促进教学环境手段和教学质量的提升。为确保 “智能舞蹈教学多媒体控制终端设备” 有效使用和及时维护,加强对设备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本设备属于学校教学设备,由国资办注册登记,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由实训中心负责运行管理。因教学需求,该设备由使用者个人保管。使用者须本人签字领取。
2、教师应爱护设备、合理科学使用,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更好的为教学服务。
3、在使用期内,因缺乏爱护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人为损坏,均由个人负责承担善后一切修理费用,严重损坏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4、因保管不善导致设备遗失,使用者应照价赔偿。
5、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及时报实训中心登记维修。
6、本设备使用期为5年,到期后集中维护检修、检查设备使用状态,经技术鉴定可正常使用的继续使用,不能正常使用的学校统一收回更新,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7、使用者如遇退休、离职或调离教学岗位的,设备应归还学校,无法归还者将扣除相应的费用以作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