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舞苑杯”舞蹈技能比赛章程

发布时间: 2017-07-05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舞苑杯”舞蹈技能比赛每学年一届。该比赛项目是校内学生体现参与竞争、积极好学、刻苦训练、展示才艺的活动。旨在发掘舞蹈新秀、培养尖子学生,激发师生的积极性,促进舞蹈学校的舞蹈表演实训教学实践水平。

一、 参赛资格:

1.凡在校学生(包括留学生、进修生)均可报名参赛。技能比赛报名者均以个人身份参赛。剧目创作比赛报名者,须填写创作者和团队情况。

2.报名方式:自愿报名。

3.参赛年级:中国舞、现代舞专业(三、四、五年级)、芭蕾舞专业(四、五、六年级)、歌舞专业(二、三年级)、国标舞专业(二、三年级)。

4.凡在市级及以上舞蹈比赛中获金奖选手不纳入参赛范围。

5.有纪律处分者不得参赛。

二、 比赛规则:

1.比赛形式:由组委会根据各年级报名情况,组织初选,每专业班级选出个人技能竞赛4—5个、创作类1—2个剧目进入复赛。

2.比赛类型:个人技能比赛(科目内独舞、双人舞);

剧目创作(不限人数、舞种)。

3.比赛顺序:参赛者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4.参赛剧目:剧目2-3分钟、组合、变奏1-3分钟;

三、评审方式:

1. 初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委托学生会组织各班进行班内选拔。

2. 复赛:由学生会在各专业学科内选拔出7—9名骨干学生组成评委会,对复赛选手及作品进行评审。

3. 决赛:组委会邀请7—9名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委会。

4. 评委在评审中必须依据参赛者所学专业技能完成情况及发挥表现,对每位参赛者打分,评分标准为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相加为最后得分。

5. 评委会根据参赛选手整体水平,决定颁发奖项。评委会的任何决定都是最终的、无可争议的。

四、 奖项分配:

舞苑杯奖(不分专业年级)2名

1.个人技能奖,按各专业年级组设奖

1)一等奖   1名

2)二等奖   1名

3)三等奖   2名

4)表演奖若干名

2.剧目创作奖,不分学科年级

1)一等奖   1名

2)二等奖   2名

3)三等奖   3名

4)创作奖若干名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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