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舞苑杯”舞蹈技能比赛(校际)邀请赛 章程

发布时间: 2019-04-04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舞苑杯”舞蹈技能比赛由上海市教委职教处全力支持,上海国际舞蹈中心发展基金会特别支持,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主办,上海市职业教育舞蹈表演实训中心承办的舞蹈技能比赛,每年举行一届。

一、比赛宗旨

该比赛项目是针对在校学生体现参与竞争、积极好学、刻苦训练、展示才艺的活动。旨在发掘舞蹈新秀、培养尖子学生,激发师生的积极性。通过集中展示,共同提升专业学校的舞蹈表演实训教学实践水平。进一步促进学生舞蹈技巧及表演能力的提高,为国内外专业舞蹈领域输送有潜力的优秀舞蹈人才夯实基础。

二、比赛规则:

1.比赛组别:

1)A组(16-18周岁)

2)B组(14-15周岁)

3)C组(12 -13周岁)

2.比赛科目:

1)中国舞 (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2)芭蕾舞

3)音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歌舞)

3.比赛类型 

1)个人技能比赛(科目内独舞)

2)剧目创作(不限组别、科目、人数)

4.比赛要求:

1)个人技能:自选节目一个(剧目5分钟之内;组合2分钟之内;变奏2分钟之内)。

2)剧目创作:作品主题突出积极向上的时代气息,结构完整(作品必须由学生自行完成)。

5.比赛顺序:

参赛者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三、比赛方式:

1.报名:

1)凡在校学生(包括留学生、进修生)均可报名参赛。

2)技能比赛报名者均以个人身份参赛。

3)剧目创作比赛报名者,须填写创作者和团队情况。

4)有纪律处分未撤销者不得参加当年比赛。

2.选拔:

初赛、复赛由各校自行组织评审,入围决赛者,由各校统一向组委会递交选手报名表及选手意外保险单(复印件)。

名单报送截止:5月20日。

3.名额:

入围决赛名额:

1)个人技能比赛,每校各组别3名(男女不限)。

2)创作剧目每校3个。

四、评审方式:

1.组委会邀请7—9名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委会。

2.评委在组委会的监督下,必须依据参赛者所学专业技能完成情况,对每位参赛者打分(国际标准舞选手分别打分),评分标准为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有效分取平均值为最后得分。

3.评委会根据参赛选手整体水平决定颁发奖项。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五、比赛奖项:

1.舞苑杯奖(不分组别、科目)2名 ;

2.个人技能奖,按各组别各科目设奖:

1)一等奖  

三个组别、三个科目各1名:

中国舞(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音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歌舞);

2)二等奖

三个组别、三个科目各1名:

中国舞(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音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歌舞);

3)三等奖

三个组别、三个科目各2名:

中国舞(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音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歌舞);

3.剧目创作奖(不分组别、科目)

1)一等奖   1个;

2)二等奖   1个;

3)三等奖   2个;

4.凡入围决赛者均获个人技能表演或剧目创作鼓励奖。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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