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阅览室阅览规则

发布时间: 2017-07-05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一)本室只对教工开放。
(二)读者须出示本人借书证方可入室阅览。
(三)查找图书请使用自助查询机,阅览完毕,将书刊归放原位。
(四)爱护书刊,切勿卷折、撕毁、污损或在书刊上圈画。损坏书刊按价赔偿。
(五)本室各类文献资料只供室内阅览,不供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借阅可与图书馆工作人员商量。如需复印资料时,请办理押证手续,复印完毕将书刊放回原位,取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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