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借书规则

发布时间: 2017-07-05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一)本校教职员工借书,须凭本人借书证。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借书证遗失,应及时申报并办理补证手续。借书证遗失后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二)每人借书权限:图书为20册,借期一个学期,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一个学期,逾期不还者,停借一个学期。
(三)教职员工调离学校前,须持人事部门所发的离校单,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赔偿手续。
(四)离退休人员:每人借书权限6册,期限一学期,可续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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