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5-21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工作,强化学校法制教育,壮大学校的德育教育力量,参与转化后进学生,整治校园周边秩序等工作,学校聘请法制专业人士为学校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现制定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如下:
一、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的工作任务
1、直接参与学校研究制订法制教育计划。
2、按照教育计划的要求,联系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法制教育的重点是公民 意识教育、基本行为规范教育、依法自我保护教育、认知社会教育。抵制“黄、 赌、毒”及抵制邪教的教育。
3、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影响教学及周边秩序的案件, 打击处理滋扰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
4、协助和督促学校开展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5、参与帮教转化有劣迹的学生。
二、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开展工作的要求
1、根据形势和时间的要求,每学期到学校讲课不少于 2 次。
2、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要结合学生的年龄和生理特点, 采取多种形式并在工作中有所创新。
3、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积极协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4、学校和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要经常保持相互联系,互相沟通情况,研究工作。
5、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进校要举止文明,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三、关于表彰奖励事宜
每两年对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一次,对有特殊贡献的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学校给予奖励;对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年终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慰问。
四、提高认识,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工作的领导
1、 被聘任的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由我校颁发聘书。聘任期为三年。以后根据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工作情况或工作变化,再决定继续聘任事宜。
2、聘请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抓好法制教育,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学校要为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要注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每一位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都能顺利开展工作。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