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7-21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一、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参加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制定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会议。学校招生考试期间监察人员要进驻考试场所,履行监督监察职责。常设机构为学校纪检监察组。
二、成立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全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具体事宜。招生工作流程和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的规定执行,同时接受上戏的监督、指导和学校纪检监察组的检查。
三、按时向上海戏剧学院呈报招收新生的请示,向市教委上报招生计划。逐字逐句斟酌招生简章,保证文字上的准确、完善、可行。
四、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入学标准,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专业、文化考试的标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考试过程中,各环节、各岗位上的教职工都要正确行使权力,认真考核每一个考生。考委必须严格执行在考生报考单上签名的制度。
五、考生必须通过专业初试、复试、三试、总复试,才能参加文化考试及身体检查。参加文化考试者的比例为1:2,文化成绩录取线划分比例为1:1.5。体检合格者,按专业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录取名单,并报校级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招生办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七、招生相关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政、党纪的规定,不准接受和变相接受或索取考生家长及其他为达到录取目的钱物、宴请等,实在难以拒收的钱物,如实上缴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进行登记。
八、严格保密制度。考生材料由专人保管,未经同意不得查阅、抽调,不得任意涂改。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可直接向校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纪检部门一经查实,应立即取消该考生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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