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7-21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为了有效地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算,由财务科以《会计法》要求进行财务管理。

二、低值易耗品入库

1、由各部门及后勤服务中心申请购物,经校领导批准后,交采购人员统一采购。购进物品按规定手续进行验收物品,经验收无误后,在发票上签验收人章,填制入库单,并以此单作凭证,记入低值易耗品账上。

2、做好各类物品的保管,合理有效地进行部门、别类的登记。做到账簿记录清楚,账实相符。

3、严格按照计划和定额发放物品,严格审批手续,做好部门和个人领物出库手续。

4、定期盘点库存物品。发现短缺或损坏,及时查明原因,并经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应处理。

三、固定资产管理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卡管理制度,设置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总账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登记簿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以资产的类别设置明细账,做好日期、名称、规格、用途、数量、单价、金额的记录。按增减资产的日期登记账及保管卡片一式两份,须有编号、名称、规格、应用日期、存放地点。

2、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职责,财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并与有关部门做好清查盘点等工作。资产管理人员要抓好实物管理,做好入库、保管、清查等管理工作。

3、对于内部转移、停用、转让、清理都应根据有关凭证进行登记,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4、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处理,必须严格执行报批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行。

5、领用人退休或调离本校,应全部退还所领用固定资产,并得到保管员认可,方可办理退休和离校手续。

6、根据原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工作。发现短缺、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报市教委材资中心批准后方可调整有关账卡记录。

7、固定资产保管员岗位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方可调动。

四、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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