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7-21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2019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根据《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制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与范围

1、考核对象为舞校2019年12月31日在编的教职工。

2、新进校的教职工在本校工作超过半年的, 参加年度绩效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参加考核不记等级。

3、病、事假超过6个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

二、考核等级与内容

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一般90分以上为优秀,76—89为合格;60—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掌握在参加考核人员的15%左右,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规定比例。

1、教师的绩效考核按照《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表》(附件1)、和《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学生调查表》(附件2)要求执行,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效果、教研成效及工作量等方面。由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教师绩效考核小组和学生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师绩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80%,学生评分占总分的20%。

2、学校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按照《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考核表》(附件3)的要求执行,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由各职能部门主要责任人、教师代表组成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小组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3、中层干部的考核按照《中层干部绩效考核表》(附件4)的要求执行,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由校领导评分,总分为100分。

三、考核方法:

1、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舞校党政领导和工会主席组成。

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由姚婕红、陈琳、易莉莎、王玥、居朱凤组成,负责统计考核分数,汇总绩效考核情况。

2、全校分为党政办(财务科、医务室并入)、教务科(实训中心、信息中心、工会办公室并入)、学生科(团委、后勤服务中心并入)、芭蕾舞科、中国舞科、音乐伴奏科、公共文化科、音舞科等八大部分进行考核。

3、学生考核教师由教务科组织实施。

4、考核对象要认真做好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各科室上报已交考核表人员,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5、考核优秀候选人比例为15%。

党政办、财务科、医务室:2名;教务科、实训中心、信息中心:2名;学生科、团委、后勤服务中心 1名;芭蕾舞科:2名;中国舞科:4名;音舞科2名;音乐伴奏科:4名;公共文化科:2名;中层干部:3名。

6、具体实施详见绩效考核日程表。

四、考核要求:

1、全体教职工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与年度绩效考核。未递交年度考核登记表者,不进行考核。

2、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病假30天,事假15天以上,或有旷工、旷课现象的,无论考核总分如何,均不能定为优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论考核总分如何,其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均定为不合格:

A.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B.非组织原因未满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的或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C.擅自调课、缺课或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D.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

E.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F.违反综治管理等“一票否决”的规定情况的;

G.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H.严重违反师德行为。

I.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

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三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职工,本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领导小组作出答复。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审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考核合格全额发放,基本合格按50%计发,不合格全额扣发绩效工资,已发放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下一年度内扣减。

3、凡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者,发给奖金2000元,组织疗休养一次;考核结果为合格者,享受全额年终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年终奖发50%,考核不合格者不发年终奖,不得晋升薪级工资。

4、连续两年绩效考核基本合格者,视作不合格。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人员,全额扣发下一年度绩效工资。

5、无故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者,不发放年终奖,下一年度按50%计发绩效工资。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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