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教师奖励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7-21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教师奖励方案

(草案)

为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思想,积极“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 弘扬教书育人、敬业奉献的高尚品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制定教师奖励方案,以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为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
    1、“模范班主任”为近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并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班主任;
    2、“模范教师”为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并在教育教学工作和教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1、“模范班主任”: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近年来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学生没有出现过安全问题,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呈现明显的凝聚力和进取精神。
    2、“模范教师”: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能积极渗透课改理念,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在经学校推荐参加的、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文化部主办或推荐的各类比赛、活动中获奖的教师。设以下奖项:

A.优秀教师奖

a. 本人获得国际舞蹈比赛金奖或国家A类舞蹈比赛金奖的、本人编创的剧目获得国际舞蹈比赛金奖或国家A类舞蹈比赛金奖的;

b. 指导学生获得国际舞蹈比赛金奖及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A级舞蹈比赛金奖及以上奖项及以上的;

B.教师奖

a. 本人获得国际舞蹈比赛三等奖或国家级专业舞蹈比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本人编创的剧目参加国际舞蹈比赛或国家级专业舞蹈比赛编导奖的;

b. 指导学生获得国际舞蹈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舞蹈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教师获奖成果同年的以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得重复奖励。
  四、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在评选推荐人选时,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推荐人选上报前,要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上报。
    2、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注意推荐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严格按基金会下达的指标推荐上报。
    3、推荐人选要特别强调教师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实际贡献。
  五、奖励名额
   1. 模范班主任:1名;

2. 模范教师:若干名;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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